[上海女子留下“海葬”录音后病故,丈夫和儿子却坚持墓葬;女儿一纸诉状将父亲和弟弟告上法庭]近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母亲的安葬方式引发纠纷,女儿一纸诉状将父亲和弟弟告上法庭的案件。
张女士与李先生是夫妻,二人育有小玲(化名)与小杰(化名)两名子女。早在12年前,张女士就在常州购置了家族墓地,最初,张女士希望与家族成员安葬在一处。
然而,对于身后的安葬方式,张女士其实也有过多次变更。
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,2023年12月,女儿小玲在视频中询问时,张女士当时还同意葬于常州的家族墓地,但当月她又表示愿意归葬温州老家叶落归根。当月31日,张女士又通过微信向丈夫和儿子提出,希望安葬于自家门前的金桔树下。
一直到2024年3月,张女士在一个6人家庭微信群中,先后发布录音和视频,明确表示“希望将自己的骨灰送到大海里”,即进行海葬。5个月后张女士因病离开了人世。
张女士去世后,女儿提出应尊重母亲“最终意愿”进行海葬,但父亲与弟弟两人却坚决反对。他们认为,海葬并不是张女士不可动摇的真实意愿,且安葬事宜应由全体近亲属协商,尤其应考虑李先生作为配偶的权利。
至亲就此闹得不可开交,女儿小玲于是一纸诉状将父亲和弟弟告上法庭,要求两人配合自己提取母亲的骨灰并办理海葬。
闵行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女儿小玲的全部诉讼请求。小玲不服提起上诉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(上海法治报、广州日报)
https://news.sina.com.cn/c/2026-04-02/doc-inhtaenm4492504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