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13日,申红良涉嫌故意伤害案在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
申红良家属12日向记者表示,他们认为对方破门砸窗侵入住宅并先动手,申红良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辩护律师将提出无罪辩护。

11月13日上午开庭前,被告人女儿及辩护律师在法院门口接受媒体采访。
今年春节期间,山西长治一名男子在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后,将狗摔死。与狗主人赵某某协商遭拒绝后,事发当晚赵某某与其丈夫郭某某及亲属闯入摔狗男子家中,与申红良发生扭打。
冲突过程中,申红良拿起窗台边的一把刀胡乱挥刺,将郭某某及其亲属刺伤。郭某某因伤势严重,抢救无效后身亡。经鉴定,郭某某系被他人使用单刃锐器多次刺伤致左股动脉离断大出血,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
被告人家中玻璃被打碎。
申女士表示,事发当天晚上7点多,狗主人一家砸开她家的门,带着多人冲进来,“他们在我们家院子里各种打砸,厨房的玻璃都被打碎了。我父亲今年60岁了,他们多人围殴我父亲。我和母亲去阻拦也被打倒。他们把我父亲逼到院子里靠窗边的墙角,正好那里窗台上放着一把平时用来杀鱼的刀,我父亲就拿起来对着他们比划,结果出了人命。”
11月12日,记者联系被害者妻子赵某某。她表示,案发当天进入被告人家院子时,他们是空手去的,没有携带任何工具,“我们承认砸碎了他们家厨房的玻璃,但我们只是和他们家人争吵且保持一定距离,全程没有动手,也没有围着他们家人。后来我们准备离开时,我丈夫才进入他们家院子,整个被刺倒地过程只有十几秒。”
赵某某说:“事发时我就在现场,我认为父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。”但被害人妻子强调,他们全程仅为争吵并未动手,丈夫被刺倒地前从进入邻居家到事件发生不过十几秒,“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。”

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认为,申红良将郭某某刺伤,郭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记者从申红良辩护律师、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的李圣律师处获悉,命案发生后,赵某晖、韩某、刘某伟三人因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该案仍在司法程序中。
来源:澎湃新闻、扬子晚报
https://news.163.com/article/KE89AS860530JPVV.html